新法生效!澳門特區部門官網率先換新顏
上月15日,澳門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修訂案。
負責細審的一常會主席何潤生表示,此次修法,是基於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了《國旗法》、《國徽法》,澳門特區政府為切實執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並履行維護國家象徵和標誌尊嚴的憲制責任,必須根據《澳門基本法》和修改後的《國旗法》及《國徽法》有關規定,對第5/1999號法律進行相應修訂和完善。
本月27日,《修改第5/2019號行政法規〈關於使用國旗、國徽、區旗、區徽及奏唱國歌的具體規定〉》行政法規與《修改第5/199號法律〈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法律同步生效。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澳門特區政府入口網、立法會、法院及檢察院的網站,以及行政長官指定的其他網站已於首頁顯著位置使用國徽圖案。
法律主要內容包括宣導居民在適宜場合使用國旗,明確居民在莊重場合可以佩戴國徽徽章,以表達愛國情感。完善國旗、國徽的尺度規定。完善國旗下半旗志哀的規定,並規範特定人士逝世時可覆蓋國旗的情況。完善國旗、國徽的使用規範;禁止倒掛、倒插或隨意丟棄國旗,違者可科處罰款。
完善有關國旗、國徽教育的相關規定,在國歌已納入本地學制正規教育的中小學教育基礎上,將國旗、國徽的內容也納入其中。同時,在原有新聞媒體配合開展國歌宣傳工作的基礎上,相應增加了國旗、國徽的內容。
相關行政法規主要內容則包括增加展示或升掛國旗和區旗的地點。增加在重大慶典和節日須展示或升掛國旗和區旗的日子和地點,包括國家憲法日(12月4日)。明確升國旗儀式的禮儀規範。訂定活動結束後國旗和區旗的處理方式。
據新華社報導,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十八次委員長會議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栗戰書委員長主持。會議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8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舉行。
委員長會議建議,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個人資訊保護法草案、監察官法草案、法律援助法草案、醫師法草案、兵役法修訂草案、反有組織犯罪法草案、家庭教育法草案、陸地國界法草案;審議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科學技術進步法修訂草案的議案、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修訂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的議案、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種子法修正草案的議案;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草案的議案;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提請審議關於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該院和部分地區開展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委員長會議建議,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國務院關於今年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關於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關於文物工作和文物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關於雄安新區和白洋澱生態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企業破產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關於檢查畜牧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審議有關任免案等。
委員長會議還審議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2021年上半年經濟形勢分析會的情況報告等。
委員長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楊振武就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議程草案和排程作了彙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副秘書長,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常委會有關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就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議題作了彙報。
推薦閱讀
來源:澳門日報、澳門特區政府新聞局等
在看的你真「好看」